1、因个人工作失误,造成现金损失,按价赔偿。
2、值班时间,不能及时挂失,造成丢失卡资金损失,由值班人员赔偿。
3、不及时联系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维护,造成系统瘫痪,相关数据丢失,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赔偿因事故造成的损失。
4、不按规定撤户、开户、挂失,经核实后,每次罚款20元。
对于上述各项规定,总务科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直至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