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业学校筹建指挥部档案管理办法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新校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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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业学校筹建指挥部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连续、完整和有效利用,结合新校区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档案管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档案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业务具体承办人对所承办业务产生的档案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三条归档的档案资料必须对学校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必须反映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保证档案与实物的一致性。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四条凡新校区建设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纸质、实物和电子资料,均须归档。
第五条归档的主要内容:从项目提出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个环节和阶段中,专项的上级批复(包括函件)、文件(包括上级行文和校内行文)、证件、规章制度、会议纪要、合同文本、图纸等各种档案资料,包括综合管理、可行性研究、设计基础材料、建设文件、工程管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文件等。
第六条归档的重点:新校区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第三章归档流程
第七条新校区建设档案管理坚持做到“三个同步”,即:新校区建设项目开始建设与建立基建档案同步;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竣工验收时提交的技术资料和竣工图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
第八条档案收集。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工作机构以及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产生的各类档案,应及时登记造册,并妥善保管,做到档案完整。
第九条档案整理组卷。新校区建设档案分为“综合”和“项目”两大类,综合类档案按自然年度结合问题组卷,项目类档案按单项工程结合阶段单独组卷。档案的整理组卷由指挥部各工作机构兼职人员在专业档案管理人员指导下进行。
第十条档案归档:
(一)按照新校区建设进度,每个单体建筑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将涉及本建筑的档案资料编制清册,移交给学校档案馆;新校区建设整体竣工后,一年之内将整个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全部移交给学校档案馆统一保管。各专业人员应积极协助配合,做到基建档案完整。要妥善保存好图片资料、建筑模型等。若应该存档而未交回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新校区建设的相关文件、来函(电),按照公文处理流程,实行统一收发、登记、传阅、督办和集中保管制度。凡属归档范围内的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归档,做到管理有序,使用方便,保密安全。
(三)其他电子类文档按照规定需要存档的,按文书档案规定办理。
第四章
第十一条新校区建设指挥部各工作机构应明确兼职档案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责任编辑:新校区筹建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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